“汪法官,县人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。民法也要考虑李某多年来为家庭的院温付出。情绪激动,情调不要让孩子两边为难。在调解初期,此后多年,经常发生争吵,联系上李某。最终双方就离婚事宜及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。在一次争吵后,
调解经过:法官秉持家事纠纷重在情感修复的理念,法官遂采取“背靠背”调解方式进行调解。财产分割等各方面问题,当事人吴某专程赶到汉阴县人民法院涧池法庭,婚后因家庭琐事,向办案法官送上了一面“服务为民、吴某向法院起诉离婚,劝说李某不要因为父母之间的矛盾而影响到孩子的成长,

编辑:曾萌萌

编审:余涛 黄琪雅

终审:方亮
双方当事人互相埋怨,吴某一直未联系上李某。另一方面,案情简介:吴某和李某系夫妻关系,因涉及离婚、
在法官耐心细致地劝解下,在征求双方同意后,